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屋頂租給電信業,有收入很好,記得要登記,要繳稅
基地台現在不好租,常常租給1家,
其他電信就會來找,加起來收入也很可觀
新聞報導,國稅局罰管理委員會
出租屋頂給2家裝基地台,每月收取租金20萬元與10萬元,
每月合計30萬元,已經達到要開統一發票。
管理委員會沒有開統一發票,
要補辦稅籍登記,並且補徵營業稅,還從重處罰。
管理委員會有對外出租,自動補報繳,可以免罰。
參與公共事務管理,要留意稅法,避免出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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